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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社”并非毛泽东首创近报 新闻 时间:2017年11月17日 来源:近报
毛泽东一生有许多的理论创造和实践倡导,然而人民公社并不是他的首创。
1958年8月4日,毛泽东的专列从北京出发,南下视察工农业生产,第一站到达河北徐水县。毛泽东到徐水是因为他看了一份中央农村工作部副部长陈正人给中央的一份报告。报告介绍了徐水县兴修水利的特点和经验。毛泽东到了县委会后,指示徐水县委要早抓明年的粮食规划,要多种小麦,多种油料作物,种菜也要多品种,这样来满足人民的需要。 晚上7点半,毛泽东才离开徐水。8月5日,徐水县召开全县共产主义思想文化跃进大会。会后,全县248个农业社转为人民公社。几天以后,又将20个乡镇合并为一个公社,实行政社合一的组织形式。 8月6日下午,毛泽东到达河南新乡县七里营人民公社。这个人民公社名字是两天前起的。在火热的“大跃进”氛围中,七里营中心乡党委决定把所属56个高级社合并,结果组建了一个有7000多户、3.7万人的大社。取一个什么名字呢?有人提议叫“大社”,有的说叫“联合农庄”,有的说叫“联社”,最后,党委从报纸上的“人民公社”受到启发,说:“我们也是一场从私有制过渡到公有制的大革命,就叫公社吧。”大家一致拥护。 毛泽东下车后,在公社门前停住脚步,仔细观看门口挂着的牌子,轻声念道:“新乡县七里营人民公社。”当地的干部请示道:“这个名字可以吗?”毛泽东说:“人民公社这个名字好!”人民公社虽不是毛泽东的发明,但他在七里营说了“人民公社这个名字好”后,新华社记者就把它变成了铅字,而且是大号字做标题,十分醒目。这让毛泽东料想不到。据李银桥回忆:那天,在一列专列上,毛泽东的目光触到了那个标题,便以手拍床失声道:“哎呀,糟糕,事先没讨论呢,政治局还没讨论呢……”为此,后来他在小范围做过解释:“这个事情我没慎重,我参观时听一位同志汇报中随口讲了这句话,也不能全怪记者。” 据《治国录:毛泽东与1949年后的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