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法医”仵作的来历仵

近报 新闻    时间:2017年12月22日    来源:近报


  古代“法医”仵作的来历

  仵作行人”这个名称,大约始于五代,五代时的仵作,充其量只能算兼职的临时工,本身还有其他职业,比如殡葬业。五代的仵作,有“内”“外”之别。外仵作是“孝丧之家”处理丧葬事宜、搬运尸体的民间仵作,内仵作是从外仵作中经由官员选拔、受官方认可的有验尸经验的人。内仵作的任命,不是什么官员都有资格做的,县一级的官员还不够格,至少得太守的级别。 
  到宋朝和元朝,仵作都还不是官府的固定职工,他们的本职工作要么是给人送葬,要么是棺材铺卖棺材的,或者还有屠夫,官府有事才会征召他们。宋代仵作有时也会称作“团头”,如《水浒传》中,潘金莲毒死武大郎后,“王婆道:‘只有一件事最要紧,地方上团头何九叔,他是个精细的人,只怕他看出破绽,不肯殓’”。
  元代王与的《无冤录》上说:“其仵作行人南方多系屠宰之家,不思人命至重,暗受凶首或事主情嘱,捏合尸伤供报。”因此元代的件作行人,有时也会称作“屠行”。
  明朝法律将“倡、优、隶、卒”定为“贱役”,妓女、伶人、官府杂役、狱卒、捕快、仵作、刽子手等,都在“贱役”之列,本身及其三代以内子孙不得参加科举考试或出任官职。民间也因推崇儒家,将正常的验尸视为亵渎尸体的人为数不少。
  仵作摆脱临时工成为官府的正式雇员,拿固定工资,这是清朝才开始的事。清朝每个县都必须配备仵作,大县三名,中县二名,小县一名。除此之外,视情况还可以“再募一、二人,令其跟随学习,预备顶补。”“额设仵作病故、革退,即以额外仵作顶补,再行考募学习之人。”
  待遇上去了,那么官府对仵作的要求也会相应提高。之前宋朝仵作,验看尸体,只需对着“检验正背人形图”核报伤痕。到了清朝这里,仵作就有一本官方手册做为参照物,“发《洗冤录》一部,选委明白刑书一人,与仵作逐细讲解”,每年提考一次,“令每人讲解《洗冤录》一节,如果讲解明白,当堂从优给赏;倘讲解悖谬,即分明责革,饬令勒限学习及另募充补。”这里所说的《洗冤录》是康熙年间颁布的《律例馆校正洗冤录》。
  除了每年的考核,本职工作突出的清朝仵作另外有赏,相应地,光拿钱不办事或者受贿随意更改检验结果也要受罚。
据《国家人文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