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民间子弟八岁不就学者,罚其父兄

近报 新闻    时间:2017年09月01日    来源:近报


  明朝对社学的入学年龄规定:“民间幼童十五以下者。”即15岁以下的孩子都可参加,入学时也不需要考试,招生数额也没有限制,凡是愿意读书的,都可以来参加。不过有些地区对儿童入学会采取强制性措施,如规定:“民间子弟八岁不就学者,罚其父兄。”而到清朝时,一般入学年龄为七八岁以上,十五岁以下。
  古代学生,除了刚入学时要举行“开笔破蒙”礼仪外,上学后还要经常举行各种其他礼仪。
  学生入学时,如果是进官方小学,会举办入学典礼。
  正式上学后,每隔一段时间,还要举行祭拜圣人的礼仪。从唐代开始,祭拜孔子和儒家圣人的习俗就被制度化了,为强化儒教地位,统治者提出停祭周公,改祭孔子,并将颜回、左丘明等22位儒家思想家列为先师,列入庙堂一同祭拜。
  学生入学后要遵守各种学校规定。比如学校会设立“功过簿”,记录学生的表现,其中明代教育家魏校在他的教育意见中就令学校设置“扬善簿”和“改过簿”:“生徒有好酒博弈、逸游骄纵者,切察其事,痛责深晓,录之改过簿内。如不改,许送提调官惩治,毋得苟容……”
  学生表现好的话也会得到奖赏。明代沈鲤主张:学生勤学、守规矩、有进益者,给免帖一纸,遇该责时,可以用免帖抵充一次。并且,如果学生勤学守规矩,还记录在簿,就可积1分,积满10分,则告诉东家,给纸笔犒赏一次。
  古代小学生也要面临各种考试,有月考、期中考、期末考。比如在明代,沈鲤就制定了这样一份课程表,除了正常的授书、习字外,还有“每月朔望考试”,“每岁腊月望日总考”,就是说月初和月中都要考试,每年的十二月十五还要“年终考”。
  古时候,学生不听话,先生可以用戒尺打学生手心。在明代,一位叫黄佐的教育家就提出:“无故而逃学,一次罚诵书二百遍;二次,加扑挞,罚纸十张;三次,挞罚如前,仍罚其父兄。”老师不仅可以“扑挞”学生,甚至可以处罚学生的家人。
据《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