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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后视镜索钱被判有期徒刑11个月近报 新闻 时间:2017年09月01日 来源:近报
班某因为没钱,就想找个赚钱快的法子。1月31日晚,班某伙同他人将一辆奔驰车的两块后视镜偷走,并在轿车上留下纸条,写有班某的微信号,接着就将偷来的后视镜藏在了附近。当天晚上,班某伙同他人用同样的手法作案6起。此后,班某又以同样方法偷得5辆高档车的后视镜。
被偷车主加了纸条上的微信号后,班某他们会根据车辆价值向车主索要“红包”。有的车主怕麻烦,微信转账给班某400元至700元不等,有的车主报警后自行去修理,有的则在车的附近找回了被窃后视镜。警方接报后,迅速将班某等人抓获。 经审理后法院认为,此类通过盗窃汽车后视镜和车牌的方式敲诈车主的行为,是为了以此敲诈勒索钱财,其盗窃行为属于手段行为,而敲诈勒索钱财则属于目的行为,因此,在此类案件中存在盗窃罪与敲诈勒索罪的牵连关系,属于刑法理论上的牵连犯。按照牵连犯的处罚原则,择一重罪进行定罪处罚。判处班某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据《温州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