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部门将联合惩戒失信者

近报 新闻    时间:2016年12月23日    来源:近报


  记者 张炜伟

  近日,山东省工商局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联合惩戒失信当事人相关规定。山东省工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郭际水表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等失信当事人在经营、投融资、土地供应、进出口、出入境、新公司注册、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经营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将受到限制和禁入。“目前联合惩戒范围已扩大至11个领域37个方面。”
  郭际水表示,相对于传统的监管方式,联合惩戒对失信当事人惩戒力度更大、惩戒范围更广、惩戒措施更多。“由过去一个部门在一个领域内对失信当事人某一违法行为实施监管,变为现在多个部门在多个领域内对某一特定违法行为实施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并将这种失信行为记于企业名下,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接受全社会的监督,改变了过去“一罚了之”、“信息孤岛”和部门“单打独斗”的问题。”他表示,目前已有37个职能部门对工商领域的失信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惩戒范围包括安全生产、旅行社经营、食品药品经营等30多个重点领域。“惩戒措施包括市场准入、政府采购、银行信贷、招标投标、企业上市、税收征管等等,对违法失信当事人的影响力、震慑力会越来越大。” 
  从我省目前的实际看,已有19.72万户企业因未按时年报、公示信息隐瞒情况、弄虚作假、地址“失联”等原因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目前,我省已有2.13万户企业因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受到其他部门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并改正后,申请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同样,被其他监管部门列为失信当事人的在工商部门也受到了联合惩戒。如法院系统的失信被执行人(也称“老赖”),我省工商部门已归集了全国的300多万个“老赖”名单信息,并对1588名“老赖”依法予以了任职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