毁弃共享单车济南最高拘15日

近报 新闻    时间:2017年02月24日    来源:近报


  记者 刘振男

  自1月25日登陆济南后,共享单车入驻即将满月,在给泉城人民带来出行方便的同时,也出现了被盗窃、破坏、丢下河沟、恶意堆叠等现象。日前,记者从济南市公安部门获悉,从2月17日起,对于此类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保持零容忍态度,一经发现,一律依法查处,构成犯罪的,一律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月15日上午,市民高先生在天桥区东泺河附近散步时,发现河里泡着一辆摩拜单车。河边有护栏,车子不可能被风挂下去,高先生推测应该是被人恶意丢入河中。更出人意料的是,在河北边50米的地方还有三辆共享单车也被扔进了水里。随后赶来的摩拜单车运营人员报了警。
  无独有偶,2月17日上午,市民李女士在天桥区泺口服装市场附近的一公交站发现,10多辆“摩拜单车”被叠放在一起。警方连夜展开调查,将恶意叠放“摩拜单车”的违法人员李某勇抓获,并依法给予其行政拘留的处罚。
  针对多起恶意破坏、毁弃、盗窃、任意占用共享单车等不法行为,济南市公安机关发布通告称,广大市民群众在使用共享单车时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关心爱护共享单车这一绿色交通模式,协力推进生态宜居城市建设。对恶意破坏、毁弃、盗窃共享单车,以个人占用为目的将单车另行加锁、转移至非公共区域存放等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应当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同时,公安部门希望广大市民群众及时劝阻、举报此类违法行为,共同维护泉城济南的城市形象,共同创建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据悉,本通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