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氏海商震东南

近报 新闻    时间:2018年04月27日    来源:近报



  海者,闽人之田也。”闽商的事业,几乎处处都离不开大海。从海上贸易的开山祖,海外拓殖的冒险家,到近代船政的首创者,华洋交流的中介人,无一不在特定时代,留下不可轻易磨灭的贡献。
  1646年11月15日,南明王朝顶梁柱、官封平国公的郑芝龙正式纳降归顺,等着接受闽粤总督的大印。但清方并未信守承诺,反而挟持郑芝龙,并挥兵攻陷安平,烧杀抢掠,连郑氏家人也不放过。因劝阻父亲降清不成,被迫遁走金门岛的郑成功,闻讯火速赶回救援。眼见生母翁氏已不堪受辱自杀身亡,国仇家恨,集于一身,他愤而树起一面大旗,上书“背父报国”四字,汇合部众,再抗强敌。
  那一年为清顺治三年,血气方刚的郑成功,年仅23岁,他自此踏上由抗清主将升华为民族英雄的传奇之路。而其父郑芝龙51岁,留在世人记忆中的,则是见利忘义、气节不保的卑微背影。
  不过,历史也有未为人所熟知的另一面。

盗亦有道
  有关郑芝龙早年的事迹,史书上众说纷纭。但有一点可以肯定,他曾是一个刀口舔血的大海盗,也是一位狡黠精明的大海商,经历非凡,个性强悍。
  大约16岁时,像闽东南沿海许多家境贫寒的青年一样,郑芝龙离家外出,希望碰碰运气。他第一站到了葡萄牙人占据的澳门,投靠在那做外贸生意的舅舅黄程,有时随商船押运白糖、麝香、鹿皮等货物前往日本。
  在澳门的两年里,郑芝龙接受基督教洗礼,学会了一点葡语,还摸到做生意的一些门道。18岁那年,即明万历四十年(1612年),他辗转到日本谋生,投入亦盗亦商的海上武装集团首领、泉州人李旦旗下,这彻底改变了他的人生。
  万历四十年前后,因明朝海禁政策中断已久的中日贸易又趋活跃,福建沿海居民纷纷出海,郑芝龙可谓适逢其会。精力充沛、机敏多智的他很快得到李旦赏识,据称还收为义子,跻身十大寨主之列,所劫获财物“富甲十寨”。他协助老板管理商船和大量财产,还受托赴东南亚的越南(时称交趾支那)和柬埔寨(时称真腊)等地经商,获利甚丰。
  明天启元年(1621年),李旦踏足时为化外蛮荒之地的台湾岛,曾控制今嘉义、云林等西南部地区,比1622年夏天进占澎湖列岛的荷兰人早一年。这一点,对近40年后郑成功打出“复台”旗号,武力驱逐“红毛番”,显得尤为重要,因为台湾本来就有郑氏家族开辟的基业。
  现存荷兰方面的档案显示,郑芝龙与一心打开中国市场的荷兰人成了生意上的伙伴,因为懂得当时亚洲商业市场通用的葡语,还受雇荷兰东印度公司,当过一年半的通事(翻译)。
  1625年,李旦去世,郑芝龙趁势接管其大多数财产和部属。经过13年以命相搏的冒险生涯后,这个31岁的海上枭雄,终于得以自立为王,在台湾造船,向荷兰人买炮,招募闽粤两地悍勇之士,待羽翼丰满,便展开以武力迫使明廷放弃海禁政策、称霸东南海疆的宏图大业了。此后一直到归降清朝之前,长达20年的时间里,郑芝龙继续拓展海上事业,攫取超额利润。

富冠闽粤
  史籍记载,鼎盛时期的郑芝龙“富甲八闽”、“富冠闽粤”甚至“富可敌国”,郑芝龙的身家,堪比今天的百亿富豪。
  郑芝龙的财产,主要在家乡安平,除了“田园数万顷”“第宅纵横数里”“家藏金钱皆铸狮子、虎、豹形,重百斤”等规模可观、极尽奢华的不动产外,还有数量庞大的各类船只。即使是降清前最后退守安平之际,港口上停泊的大船,仍达五六百艘之多。
  郑芝龙降清10年后的顺治十三年,清廷户部尚书(财政部长)上奏建议,没收郑氏父子名下的田产及田租,认为以之抵充赋税,可以纾解福建省内的财政困难,以之作为军饷,可以节省长途运输钱粮的耗费。除了藏富于老家,郑芝龙还把一大部分动产兑换成金银,存放在他当初起家的日本的银行里。后来郑成功起兵抗清,为了解决军需供应,曾派人赴日一次取回10万两银子,那就是他父亲的存款之一。
  郑芝龙的第一桶金,当然是李旦留下的遗产。他借此一步步构建其海上王国,其主要收入来源有三:
  首先,海盗劫掠。郑芝龙的武装船队活跃于福建、浙江沿海,不仅抢劫普通商船,还“黑吃黑”向其他贼船下手。据记载,他刚自立门户时,拥船不过数十艘,短短几年间,已激增至700艘,到了崇祯初年(1628年)后,就突破千艘了。
  即使受明廷招抚后(他数次受抚又数次反叛,具体年份史籍上说法不一),他也借官职为保护伞,以经商为名,继续海盗行径。
  其次,海上经商。郑芝龙船队大量采购苏杭细软绸缎、南北两京珍宝古玩,运到琉球、朝鲜、柬埔寨、占城(今属越南)、三佛齐(在今印尼苏门答腊岛),还三次与荷兰东印度公司签订商约,合作贸易。
  有学者估计,继承父业从事海上贸易的郑成功,年均贸易额在420万两银子上下,每年可获利250万两。据此推算,郑芝龙二十多年海商生涯所获利润,当在6000万两以上。
  其三,征收船税。郑芝龙接受明廷招抚后,借助官府及荷兰人之力,逐一打败东南各个海上武装集团(很大一部分是李旦时期的同伙),“独有南海之利”,凡船只未持郑氏令旗者,不能来往航行。每条船一年收船税3000两银子,仅此一项,给郑芝龙带来的年收入便以千万两计。

“四角”关系
  郑芝龙的收入中,还有一大项:来自在台湾的荷兰商人的税款和进贡。
  前面提到过,荷兰人继郑芝龙之后踏足澎湖列岛及台湾南部,当时郑氏已陆续组织大批大陆移民上岛开发。明崇祯六年(1633年)7月,名义上接受了明廷招抚的郑芝龙,在官府支持下,与试图和其争夺海上贸易主导权的荷兰东印度公司之间,在厦门和金门附近发生了一场激战,史称金门料罗湾之战。
  双方共动员战船数百艘,士兵数万人,荷兰船上还配备了最新式的武器——火力强大的加农炮。但郑芝龙亲自登船指挥作战,围攻荷兰战船,最终郑方获得大胜。
  据当时在中国的西班牙传教士帕莱福所著《鞑靼征服中国史》(记载1644年-1647年明清易代时期史事)所述,战败的荷兰人未曾退走,他们答应向郑芝龙缴纳一定数量的租税,得以留了下来,税额为每年3万埃库斯(欧洲货币单位,与法国法郎比值为1比10至12)。
  在台荷兰人又不定期向郑芝龙进贡包括王杖、金冠在内的各种贵重物品,努力与这位海上强人搞好关系。
  尽管数年后郑芝龙离开台湾,1646年投清不久又被挟北上,来自荷兰人的税款和进贡,实际上只持续了七八年,但这也是一笔可观的财源。更重要的是,荷兰人事实上承认郑氏集团对台湾的优先控制权,这为后来郑成功挥师“复台”,从法理和道义上埋下了伏笔。
  明末清初,在台湾海峡地区,有荷兰人、日本人以及明、清官府数股力量互相角逐,而郑芝龙基本延续了老上级李旦的手腕,巧妙周旋于各股势力之间。
  曾任厦门大学台湾研究所所长的陈碧笙教授指出,从郑芝龙一生的行事看,不论对明清王朝也好,对荷兰殖民者也好,都是尽可能加以利用控制,为海商资本的最大利益服务。17世纪20年代,海上势力极盛的郑芝龙,屡次打败前来围剿的明朝官军,但他不追不杀,反而设法示好,以求招抚,因为他是以逐利为目标的海商首脑,没有政治野心,无意挑战正统,只有得到官方认可,海上的生意才能长久。
  到了40年代中期,眼见清朝一统江山几成定局,南明政权无力回天,郑芝龙审时度势,不顾郑成功等众子弟劝阻,决计投清,也是心里清楚,不与新王朝合作,他要继续独占东南通洋之利,是绝不可能的。
  不幸,这位大半生浸淫于权谋机巧之中的商业奇才,错判了清朝统治者的心思,一着不慎,满盘皆输。

“复台”背后
  北上京师的郑芝龙,数次奉命招降郑成功未果,虽得享厚禄,却等同软禁,闲居近10年,后以“纵子叛国”罪名削爵下狱,被判充军。顺治18年(1861年)10月,这位66岁的迟暮枭雄及一同归顺的亲族,终因“通海”之罪,遭到集体处决。
  而就在同年4月,郑成功亲率25000名将士、战船数百艘,自父亲曾创下辉煌战绩的金门料罗湾出发,途经澎湖,决意收复荷兰东印度公司占据的台湾岛。
  郑成功兴师“复台”,首要目的是求得一块稳固的后方基地,支持其反清复明大业。1659年到1660年间,声势极盛的郑军(号称陆军72镇,水师20镇),一度北上围攻南京,震动长江下游,可惜中清军之计兵败南归,被迫困守总面积不到300平方公里的厦门、金门二岛。清廷不断加紧东南沿海迁界和封锁政策,更让郑军日子难熬。
  而海峡对岸的台湾岛,地广人稀,在郑芝龙管辖时期,曾推行“三金一牛”优惠政策,即召集大陆饥民数万,每人发三两银子,三人发一头牛(或等值金钱),鼓励其上岛垦荒。经过三四十年持续开发,早已今非昔比,足以作为郑氏集团数十万军民生息之地。
  郑成功“复台”之役,前后耗时约10个月,中途强攻不下,改为采用长时间围困战略,实在是一场巨大的消耗战。如果不是郑芝龙早年苦心经营留下的巨额财富,加上郑成功接手后继续从海上贸易中获利,缺少可靠后援的数万攻台将士,将近一年的粮饷如何解决,高昂的士气能否维持,都是难以想象的事。
  1662年2月,绝望的荷兰人终于与郑军签订城下之盟,史称《郑荷和约》。耐人寻味的是,作为收复故土的胜利者,郑成功对入侵者采取了异常宽大的态度。
  在《郑荷和约》18个条款中,除明确规定荷军将土地、城堡交还中国,全部撤出台湾外,其他一切财物、用具,均可带走,荷兰在台官员甚至可从公款中提取一定数量的现金。还允许荷军扛旗、击鼓、鸣炮,全副武装列队登船,连同获释的战俘一起,体面地离开。郑成功甚至指派专门船只,协助运送荷兰人及其财物回到他们自己的船上去,简直就像欢送远道而来的宾客一样。
  曾对郑成功因何宽待荷兰人做过专门研究的厦大学者林其泉认为,郑成功的首要目标是收复台湾为己所用,而不是消灭对手,且战事展开之初,他已向昔日的生意伙伴、如今的战场敌人传话,此次前来,只为收回家族留下的产业,绝不会过于为难他们。
  从大局上看,郑氏父子历来以海为家,确保海上商业利益,自有其战略上的考虑。当时的荷兰人仍然是全球海上霸主,作为海商的郑成功继承父业后,曾通过荷兰东印度公司与欧洲、波斯等地进行贸易来往,把荷兰人赶出台湾,但不能与他们彻底断绝商业联系,否则便是自断财路,得不偿失。
  仅从这一点而言,郑氏父子身上默默流淌的海商血脉,确是代代相承,尽管他们一个青史留名,一个背负骂名。
据中经春秋微信公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