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每个车位奖励5千元

近报 新闻    时间:2017年02月24日    来源:近报



  ◥ 北京:每个车位奖励5千元
  对于公益性停车设施,按照“政府出地、市场出资”的公私合作模式(PPP),吸引社会投资人参与。当测算收益水平低于约定收益,由区、县政府给予支持,市政府重点支持中心城区的三甲医院、行政功能聚集区、世界文化遗产等区域公益性停车设施建设,资金补助比例不超过项目总投资30%。
  北京交通委牵头出台《关于鼓励老旧居住区挖潜建设立体停车设施的意见》文件,立体停车位奖励为5000元/个。
◥ 青岛:公共停车场最高补25%
  对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原则上按不超过其建安成本(不含土地使用成本)的25%给予资金补助。若有不足,由区(市)财政通过其他资金安排补足,市财政可根据公共停车场建设情况给予一定奖补资金支持。
  社会力量投资新建单个地上公共停车楼或地下公共停车库泊位数达到一定数额的,可以配建10%到30%不等的商业面积。
  同时简化公共停车场项目规划、建设、经营等审批手续,将公共停车场建设和附加经营项目纳入审批绿色通道。对于小型或利用自有土地建设的停车场,鼓励实行备案制。
◥ 南京:地下车库奖补2万元/泊位,地上车停楼1万元/泊位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南京市鼓励公共停车设施建设优惠政策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鼓励多种渠道参与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缓解“停车难”。
  在新建公共停车设施泊位数达到100个以上,符合规划的前提下,公共停车设施建设还可免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市权范围内的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并在竣工验收合格后,由市、区两级财政对停车设施建设资金实行一次性奖励补助,具体补助标准为地下停车库补助2万元/泊位,地上停车楼补助1万元/泊位。
◥ 郑州:对立体车库暂时不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
  郑州市政府发布了《进一步加快市区公共停车场建设管理的指导意见》,对于固定停车场的奖补,采取招、拍、挂或协议出让方式建设公共停车场未享受商业开放政策的,奖补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建安总额的25%,奖补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各分担50%。
  鼓励单位、社区居民楼利用自有用地新建的对外开放的立体公共停车场,在办理完善相关手续的基础上每泊位补助5500元。
  简化停车场建设审批程序;对立体车库暂时不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配套费以及临时建筑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