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文化企业30强

近报 新闻    时间:2017年05月12日    来源:近报


  全国文化企业30强”名单是由光明日报社和经济日报社联合发布,从2008年起开始评选,到今年已经是第九届。
  “文化企业30强”依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综合指标进行排序。入围企业的主营业务属于文化创意、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印刷复制、广告、演艺娱乐、文化会展、数字内容和动漫等并占业务总量的60%以上。
  此外,入围企业均需满足最低经济效益指标: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和文化新业态3个类别,以主营收入和净资产双过10亿元、税前利润过亿元为推荐标准;文化艺术类别,以主营收入或净资产过亿元、税前利润过100万元为推荐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