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打回去”的问卷调查不妨两面看 

近报 新闻    时间:2017年05月12日    来源:近报


  对“打回去”的问卷调查不妨两面看
  孩子在幼儿园被其他小朋友欺负了,该怎么办?近日一项调查显示,约60%的家长表示被欺负时要“打回去”;有25%的家长则认为,应当远离施暴者,而不是以暴制暴。您怎么看?
  曹建明:对小孩来说,平时的打打闹闹是常见的,也有可能是无意的。遇到类似问题,应该在给孩子关爱、安慰的同时,认真倾听他的感受,舒缓他的情绪。并教孩子学会保护自己。同时,加强锻炼,学会保护自己的技术和技巧,让自己的内心变得更强大,让自我保护能力得到提高。毕竟孩子需要成长,也需要付出成长的代价。以暴制暴、以牙还牙的处置办法,得不偿失,也不利于孩子身心的健康成长。
  陈广江:小朋友之间时常会有点小冲突。作为自我保护和防卫的一种方式,有时候孩子的还击是必要的、有效的,但这并不能成为我们向孩子灌输以暴制暴观念的理由。“打回去”并不适合所有的孩子,对那些本就性格强硬的孩子来说,让其“打回去”无异于教唆孩子制造暴力,对孩子未来成长来说弊远大于利。成人眼里所谓“欺负”很多时候只是小伙伴间正常的打闹,和“欺负”有本质不同,孩子在打打闹闹中才能学会与人交往,寻找解决问题的办法。
  左崇年:“打回去”只是一种对待孩子被打被欺凌时的态度和看法,从某种意义上说很有必要。孩子的人格都是平等的,一味挨打受欺凌,长此以往,不仅是对受欺负孩子身体的损伤,更在于伤其自尊、挫其自信的心灵摧残,甚至有可能成为孩子一生都难以走出的阴影。“打回去”,也是一种自我保护的必然措施,面对强者对弱者的欺凌,是一种对打人欺负人不讲道理者的回应。可以矫正其认知误区,有效制止打人的坏习惯。
  张贵峰:当面对不正当的“欺负”时,适当地采取抵抗措施,“还手”或“打回去”,不仅是一种人的“自我保护”本能,实乃及时阻止避免各种不正当的“欺负”及其可能造成的伤害的一种重要途径,也是一种具有法律正当性的行为。是否“打回去”应以“是否有利于孩子人身安全保护、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以及培养孩子健全的人格心智为基本原则。面对“欺负”时,完全不允许孩子选择正当防卫,只一味要求其忍气吞声、逆来顺受,同样也不利于孩子健全人格的养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