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官巨贪惹嘉庆龙颜大怒

近报 新闻    时间:2017年11月17日    来源:近报


  历史上,小官小吏也能大贪巨贪,让人惊诧结舌。以嘉庆十四年(1809年)的几个小官贪腐的案子为例,就可看出这“小官巨贪”有多厉害。古代所谓“小官”,大抵指七品及以下的官员。由于吏员熟悉法律条文和工作流程,能够代官理政,逐步成为官府中的实权派,领导不得不迁就依仗。尤其是中央吏、户、礼、兵、刑、工等各部吏员,又称书吏,虽然职级很低,甚至是未入流的“临时工”,但是领导要么不懂审计、财务等专业知识,要么懒得去管具体的事务,审核权、批驳权落到书吏手里,就有了弄钱的机会,或者向各地来报销钱粮的官员索取“部费”,或者私刻假印,冒名支取国库钱财,中饱私囊,这在清代尤为突出。嘉庆十四年的书吏假印案,就是这样来的。
  嘉庆十一年十二月,工部书吏王书常伙同铺户蔡泳受等假捏盛京等处修理旗薹,利用伪造的工部假公章赴库领得缎疋颜料等物。吃了甜头之后,胆子更大,他们或捏造大员姓名,反复向内务府、户部支领库银;或移咨户部,经户部凭文办札,交领三库银两物料。至嘉庆十四年案发,他们共作案十四起,冒领银数共计5万余两,冒领颜料缎疋(亦作“缎匹”,是缎的总称,亦泛指丝织品。)按例价计值银19000余两,合计69000两银,按照当时一两银子值约200元人民币计算,共贪侵了1380万人民币,平均一次搞近100万。
  王书常等人的贪腐行为后被一工头告发,嘉庆皇帝得报后“殊为愤懑”,参与者或被处斩处绞,或被发往黑龙江为奴,无一遗漏。内务府大臣苏楞额、工部堂官河明阿,本应“两处移文,俱应阅看,使于内务府发银款时,思及工部衙门并未奏此件,一加查核,何难立破其奸?”却被多次蒙骗,嘉庆认为他们,“或谓阅移时前后未看出,则是昏聩糊涂;如意未寓目,更全不以公事为重,直同瞽目”,直接骂他们是瞎子,均被革职。其他相关大员,也遭到降职或黜革处分。
  同样是嘉庆十四年,还发生了一起小官巨贪的事,即王伸汉冒赈谋杀案。这个王伸汉为陕西渭南人,监生,捐了个从九品,后来又捐升知县。知县是正七品,相当于现在的县处级。王伸汉确实是个能贪墨的官吏,在此之前的嘉庆十三年(1808年),黄河决口,淮安一带首当其冲,房倒屋塌,百姓流散,饿殍遮道,皇帝下诏发放救灾款。山阳县共领到救灾款九万余银两,王伸汉一面谎报灾民人数,冒领救灾款,一面缩减实发数目,克扣救灾款,一个人就贪污了二万五千两,占去救灾款的近1/4强。案发之后,嘉庆帝痛恨之极,命将王伸汉斩立决,还要缴纳罚金。
据《检察风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