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安检摸胸算性骚扰吗?

近报 新闻    时间:2016年09月30日    来源:近报



  近日,张先生乘地铁时遇到女安检员,他称对方安检时有用手触摸其胸部行为,双方为此发生纠纷。事后,张先生将当事安检员及其公司告上法庭,消息一出,立即引发社会热议。其中有人支持有人反对,对此,您怎么看?
  “女可检男”涉嫌侵犯隐私
□左崇年
  据了解,目前国内安检行业大多遵循“男不可检女,女可检男”的惯例。这样的“惯例”,在以前一直没有人较真,所以也就被默认正常。其实随着人们法制意识和权利意识的增强,“女可检男”的规矩已经过时,而且涉嫌侵犯隐私。
  虽然如今时代,不再是男女授受不亲,但是男女有别永远是存在的。安检员毕竟不是白衣天使,即使“医生面前无隐私”也是有界限的。例行安全检查,是工作需要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公民的人格尊严和隐私权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公民享有隐私权被保护的权利。隐私权作为一种基本人格权利,是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决不允许任何人出于任何目的,随意侵犯他人的隐私。女安检摸胸有理,是阿Q心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没有男女之别。
拿安检说事
是“鸡蛋里挑骨头”

□陈孝斌
  张先生因为安检摸胸,便以权利侵害为由斥之以法律,似乎有些将权利沦为“一地鸡毛”之嫌,从一个极端走向了另一个极端。
  男性权利需要重视和保护没有错,但拿安检来说事,恐怕也有些“鸡蛋里挑骨头”。按照张先生的理论,侵权归根结底在于摸了胸,笔者不禁要反问,女安检员摸了就是侵权,那么男安检员呢?同样都是一只手触碰了身体敏感部位,是否也要告他侵权?那么,就要换位思考了,你当安检员摸不摸?摸了是侵权,不摸更是侵权和失职,而且是失了公共安全的职、侵了所有乘客的权。
  懂得保护权利是一种进步,过度保护权利反而是一种退步。安检摸胸说到底,不是为了摸胸而摸胸,而是为了公共安全而不得以为之。倘若安检设备达足够先进,恐怕安检人员也不会多此一举去摸这个胸。正如网友调侃的,每天摸成百上千个胸,这摸的还是胸吗?如此权利保护,事实上走进了另一个极端——过度自我、扭曲权利。试想,一个处处显现过度自我、罔故公共利益的社会,还有诚信、包容与和谐可言吗?男性权利保护需要回归,但绝对不应以这种方式唤醒。否则,权利沦为了“一地鸡毛”,反而是一种文明的消耗与社会的退步。
男性遭猥亵 不容被忽视
□余明辉
  不管是在人们的印象里,还是社会上实际发生的实例来说,女性是弱者,被猥亵伤害的大多时候都是女性。久而久之,一说到威胁,人们下意识地想到的受害者大概基本都是女性。也正是因为这样,男性说被女性猥亵,无疑是奇闻,而且第一反应是这基本是不可能的事,即使偶尔有新闻爆出,大多时候也被认为是炒作,不但不对受害男性报以同情,甚至有时还从心底里鄙视受害男人,忽略或一笑了之居多。可殊不知,时下男性遭女性等猥亵的案例的确是到了不得不重视和无法忽略的地步。正因为这样,去年通过并生效的刑法修正案(九),明确规定了猥亵男性也将入罪,自此男性被猥亵有了法律惩罚依据。
  尽管如此,一旦有男性遭猥亵尤其是遭女性猥亵事件发生时,很多人还是看戏的心态居多,更别说对当事受害男人的同情和支持了。也因此,在现实中即使一些男人被猥亵了,尽管内心很痛苦和不爽,但也羞于启齿更别说起诉,更助长了男性被猥亵事件的发生。
  就此而言,我们不但要对本新闻当事人张先生指证并起诉被女安检员猥亵的勇气鼓掌,还要发自心底地对这种打击游走在灰色地带的猥亵男性的行为给予足够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