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身份证符合这些条件免重拍照

条件一:三年内在济南采集过信息;条件二:容貌无重大变化

近报 新闻    时间:2016年09月30日    来源:近报


  记者 邢志彬
  济南平均每年有19万人因丢失、损坏等原因需重新申领身份证。近期,济南市公安局推出身份证人像照片、指纹信息复用举措,可使符合条件的居民在补领、换领身份证时,免去重拍证件照和录指纹的程序。这样一来,符合条件的市民重新申领身份证的时间能节省一半。新举措试运行以来,已有近2000名群众通过该便民举措办理了身份证。
  历城区公安分局户政管理科民警谷静介绍,这项身份证补领换领的新举措仅适用于“在济南市范围内申办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证件有效期为10年、20年及长期的省内户籍居民”。
  具体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10年、20年有效期的居民身份证,原照片是3年内采集,且本人容貌无明显变化的可以复用,超过3年的需要重新采集;第二种是长期有效证件,原照片是5年内采集且本人容貌无明显变化的可以复用,超过5年的需要重新采集。当然,此项举措尊重居民个人意见,办证者可自愿选择复用原照片或重新拍摄照片。
  在指纹信息复用方面,前提是原指纹信息登记的两枚指纹均注册成功,仅需要群众现场进行指纹验证即可。如验证不通过,需现场重新采集。一位到历城区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补办身份证的市民从填表、核验指纹、签字,只用了5分钟左右就顺利办完了补办身份证手续。
  未满16周岁的居民因相貌随年龄变化较大,暂不适用人像照片复用举措。到期换领的情况也不在该政策的服务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