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养老待遇领取资格开始认证

近报 新闻    时间:2017年07月07日    来源:近报


  根据《山东省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实施办法》(鲁社保发[2011]32号)和《关于开展企业离退休人员及遗属养老保险待遇领取资格全员认证的通知》(济社保发〔2016〕12号)要求,结合我市养老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实际,就2017年度资格认证工作通知如下:
  本次认证从7月份开始,10月31日结束认证。2017年5月31日前纳入我市统筹发放的企业离退休人员及遗属均在本年度认证范围内。济南市居住的上述认证人员需携带身份证(因高龄、瘫痪、残疾、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认证人员可委托亲属持委托书、认证人员身份证、户口本及经办人员身份证)到居住地任何社保经办机构或区县(乡镇)人社服务中心进行认证;非济南居住认证人员携带身份证到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认证。2017年10月31日前未认证人员将在11月份暂停发放养老待遇,为了不影响领取待遇,请认证范围内的人员合理安排认证时间,及时办理认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