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人寿电话销售欺骗投保人受罚70万元

近报 新闻    时间:2017年08月25日    来源:近报



  记者 于传将
  
  日前,保监会发布对泰康人寿的处罚决定,泰康人寿因电话销售欺骗投保人和编制虚假承保录音资料等违法行为,受到罚款70万元处罚。
  据悉,保监会对泰康人寿电话销售业务检查中,随机抽查下属的25家电话销售中心,均发现存在电话销售欺骗投保人的违法行为,且违规保单占比均较高。同时,泰康人寿总公司负责电话销售业务规划与督导、产品与销售支持以及对电话销售中心业务进行合规性管理,保监会检查发现泰康人寿总公司在销售业务品质管理等内控方面存在诸多问题。
  由于泰康人寿总公司对多个电话销售中心普遍存在的欺骗投保人问题负有直接责任,保监会对泰康人寿罚款30万元,并且对时任泰康人寿电话销售事业部运营部负责人彭惠英警告并罚款10万元,对时任泰康人寿助理总裁兼电话销售事业部总经理李朝晖警告并罚款5万元。
  保监会调查发现,泰康人寿电销人员利用业务系统管控不严等管理漏洞,以“自建号”、“手拨号”、添加不真实的被保险人联系电话等方式呼叫投保人、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人,编制虚假的承保录音资料,用于通过录音质检,或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承保出单。
  对于上述编制虚假承保录音资料的违法行为,保监会对泰康人寿罚款20万元,对时任泰康人寿电话销售事业部数据部负责人高璐警告并罚款5万元,对李朝晖警告并罚款3万元。
  此外,泰康人寿还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条款费率的违法行为。《人身保险电话销售业务管理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开展电话销售的产品范围限于普通型人身保险产品”,泰康人寿通过电话渠道销售的泰康鑫泰年金保障计划中,包含泰康附加日日鑫年金保险(万能型),该附加险属于万能险产品。据此,保监会对泰康人寿罚款20万元,对李朝晖警告并罚款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