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保险变戏法 谁篡改了保单

近报 新闻    时间:2017年11月17日    来源:近报


  自己在网上购买的个人健康保险,尚在保障日期内,没想到理赔竟然被拒赔。原来,自己的保单不仅被修改了保障日期,连投保人也变成了某个公益协会。谢先生就遭遇了这样的怪事,该事件的“联合导演”,是太平洋人寿保险和新一站保险代理公司。
  据谢先生反映,2016年8月16日,他在新一站保险代理公司的“新一站保险网”上买了一款名为“新一站健康天使疾病门急诊报销保险”的个人健康保险,保费为500元,为期一年,保障日期从2016年9月15日00时至2017年9月14日24时。
  今年9月14日,谢先生因肛瘘至当地医院就诊,同时向新一站保险网提出理赔申请。然而,谢先生却被告知,其购买的“团体人身险”已超出保障日期,不能理赔。自己9月14日就诊,尚在保障期限内,为什么就过期了?
心生疑虑的谢先生立即登录新一站保险网,将标注有保障日期为“2016年9月15日00时至2017年9月14日24时”的页面截屏保留,以备不时之需。
  没想到几日后,谢先生再次登录该网站发现,自己保单的保障日期被改成了“2016年8月26日00时至2017年8月25日24时”。根据现有的日期,直接将谢先生此次就诊排除在理赔范围外,“这显然是赖赔”。
  记者登录新一站保险网,查询谢先生购买的“新一站健康天使疾病门急诊报销保险”的相关条款,其中约定,“保单生效时间由保险费用支付时间确定:支付时间为当月15日24时之后的,投保成功后,保险生效时间为次月15日零时”。
  根据谢先生截屏保留的材料显示,其保单支付时间为2016年8月16日21:45分。按照约定,谢先生购买的这份保期一年的保单,其生效时间应为次月15日零时,即2016年9月15日零时,结束日期应为2017年9月14日24时。而现在保单页面显示的保障日期提前17天结束了投保人谢先生的保障期。
  太平洋保险相关负责人陈涤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投诉人在其保险公司系统里的保单肯定没有被篡改。因为保险公司对保单管理有严格的流程,“新一站保险网”无法对生效保单进行修改,“尤其是保障期限等合同要件,只有太平洋保险总公司经过层层审批后,才有修改权限”。
  记者登录新一站保险网看到,在谢先生投保的“新一站健康天使疾病门急诊报销保险”的“订单详情”页面中,其内容十分翔实。但实际上,按照新一站保险代理公司的解释,这并非谢先生的“正式保单”,需“点击下载”才可生成。
  记者按照其提示操作后,却下载了一份太平洋保险的《团体人身保险被保险人凭证》,其投保人为“新一站公益协会”,并非前述新一站网站页面显示的谢先生本人。“新一站健康天使疾病门急诊报销保险”的个人健康险也变成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保障日期正是后来被修改成的“2016年8月26日00时至2017年8月25日24时”。
  在谢先生看来,这是两份风马牛不相及的保单,自己与“新一站公益协会”并无任何瓜葛,为何个人健康险摇身一变成了团险,他自己也是一头雾水。
  新一站保险代理公司总经理国婷丽承认谢先生确实投保的是个人健康险。而以团险出单,是太平洋保险为了“走程序方便”。国婷丽解释称,新一站公益协会是一家公益性组织,他们与太平洋保险沟通时,对方认为协会可以作为一个投保的集合体来操作。
  而太平洋保险相关负责人接受采访时表示,“新一站保险网”以公益协会的名义组织外面不相干的投保人出团险单一事,“涉嫌越权代理”。
中国消费者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