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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公积金新政征求意见结束公积金还商贷不再看征信报告近报 新闻 时间:2018年03月23日 来源:近报
近日,《济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济南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这两条新政公开征求意见结束,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采纳“取消征信报告”的市民意见,以后济南市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还商贷提取业务时,不用再提供借款人征信报告。
之前办理公积金还商贷提取业务时,提供个人征信报告的目的是验证该笔贷款的真实性及贷款性质。但随着商贷按月委托提取业务的开展,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目前已与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实现数据联网,职工还商贷时提取公积金已不用提供征信报告,今年将与更多银行实现商业贷款数据联网,简化手续。 公积金提取新政还新增了租房限额提取政策,但需要提供房屋租赁证明与房租发票。对不能提供房屋租赁证明与房租发票的,可凭无房证明按政策定额提取,且额度由7200元提高至9600元。 在贷款额度及贷款方式上,济南住房公积金中心表示,暂不采纳提高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的建议。这是因为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是规定贷款额度的核定办法,不涉及具体最高贷款额度,但中心会根据国家调控政策、房地产市场状况及公积金资金情况适时确定贷款最高额度。 目前,在济南,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为60万元(平阴、济阳、商河为50万元),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元(平阴、济阳、商河为25万元)。 据《济南时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