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出台急救新规 干扰120要追责

近报 新闻    时间:2017年03月17日    来源:近报


  3月20日,新版《青岛市社会急救医疗管理规定》将正式施行。新规要求,120号码是急救唯一特服呼叫号码,任何单位不得擅自设定其他形式的急救电话呼叫号码,对于干扰120的,对责任单位处以5000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规定》要求120的电话记录保存不少于2年,要按照每4万常住人口规划配备不低于1辆救护车,农村或者较偏远地区急救半径不超过8公里配备不低于1辆救护车。
  同时,针对现有急救车辆存在超过使用年限或行驶里程,在执行急救医疗任务时存在安全及故障率高等隐患,从执行院前急救医疗任务的安全角度出发,结合青岛市实际规定,救护车使用年限6年或者行驶里程30万公里退出急救一线用车。
据青岛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