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正义须服从于社会规范

近报 新闻    时间:2017年07月14日    来源:近报


  汲引

  7月8日清晨,临沂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晨跑团的三名成员被撞,一人不幸身亡。
  让人意外的是,被撞的晨跑团在网上受到了几乎一边倒的指责。晨跑团组织方临沂市山鹰运动协会秘书长田小雨则认为,现在社会上整体对老年人不够宽容。法律界人士态度鲜明:司机涉嫌交通肇事罪。但另一方面,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暴走团”擅自占用机动车道,涉嫌道路交通违法。另外,组团扰乱公共交通秩序,亦属治安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甚至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此之前,“广场舞大妈占领篮球场”、“广场舞不让高考生”等事件就已经引起网上围观,再加上各地接二连三、真真假假的“公交让座”、“扶老人被讹”事件,“老年人”成了网络热词,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坏人变老了”几乎成了网络上的“真理”。这与我们脑海中老年人惯常的温和慈祥的形象大相径庭。到底是哪儿出了毛病?!
  诚然,人到中老年,锻炼身体是对自己负责,也是对家庭社会负责,是正能量、好事情。但无论是谁、无论何时,个人的正义须服从于社会规范的需要,要以遵守法律法规道德秩序为前提。
  跑步广场舞,游泳马拉松,登山大合唱,钓鱼太极拳,别管玩哪样,总比聚一块喝酒打麻将强!但如果跑步跑到了快车道,跳舞占了人家篮球场,唱歌唱得四邻不安,那就违反了基本的社会公德和法律法规,不仅伤害到别人的利益,有时候也会让自己处于危险的境地。临沂的这次事故就是个教训。
  老年人大多历尽沧桑、心胸豁达,面对这样的情况理应自我调整、适应社会。把个人的需求置于社会规范需求之下,才能人我两便、和谐周全。
  至于社会上对老年人的一些负面意见,我觉得也不必上纲上线。只要把行为控制在合理合法的范围之内,相信没有一个年轻人会不尊重自己的父辈的。且如朱熹诗《水口行舟》一样淡然处之:“昨夜扁舟雨一蓑,满江风浪夜如何?今朝试卷孤蓬看?依旧青山绿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