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人身损伤事故济南可快处快赔近报 新闻 时间:2017年07月14日 来源:近报
近日,济南市率先在全国推出轻微人身损害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在理赔额度上,将轻微人损事故理赔额度从原来的2000元提高到5000元。
新规适用于在济南市境内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责任主体为机动车与行人或非机动车,且该机动车投保交强险,事故中仅涉及轻微人身损害(或合并含轻微财产损失)的交通事故。 对于赔偿金额,《办法》规定,限额为2000元(含)以内的(包含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赔偿费用),统一由保险行业在各区、县交警大队、高速支队事故处理部门设立道路交通事故轻微人身损害保险理赔快处联合工作室的交警和保险公估人员及时进行现场查勘和调解处理。 超过2000元且不足5000元(含)根据事故双方当事人意愿,也可由“工作室”与相应保险公司协商处理。 记者 刘一梦 通讯员 马文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