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上调6.5%每月增70元

近报 新闻    时间:2016年09月16日    来源:近报


  记者 刘晓
  14日,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公布消息,确定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这是我省自2005年以来连续第十二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也是机关事业单位建立养老保险制度后第一次与企业同步调整退休人员待遇,将惠及我省550余万退休人员。
  此次调整范围是2015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退职人员。机关和企业养老并轨后,今年养老金的总体调整水平为2015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6.5%左右。
  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介绍,6.5%左右的调整水平是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调整的总体水平,而不是每个退休人员以各自养老金水平水平为基数,都按6.5%的比例调整。
  根据《通知》,在具体调整办法上,按照国家要求,此次养老金调整实行定额调整、挂钩调整和适当倾斜“三结合”方式,兼顾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
  定额调整是指为体现公平和制度统一,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标准,每人每月增加70元。挂钩调整主要体现于多工作、多缴费、多得养老金的激励机制,分两部分计算增加养老金。其中,第一部分与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均按2015年底本人基本养老金的1.8%调整。第二部分企业与机关事业单位采取不同的办法。
  对于高龄退休人员,除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外,养老金调整将适当倾斜。其中,2015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不满75周岁、年满75周岁不满80周岁和年满8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20元、40元和80元养老金。
  考虑不同年龄人员的实际情况,将以往年度倾斜的累计标准予以补齐。对于在上一养老金调整周期内刚刚达到相应年龄档次的人员,这次还需要将该档次的累计倾斜标准给予补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