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步不掉链子,快乐出游分分钟

济南市旅发委发布中秋、国庆节前旅游提示

近报 新闻    时间:2016年09月16日    来源:近报


  制图/闫平

  记者 史大玮

  最近中秋、十一假期接连“轰炸”,要是不携家带口、呼朋唤友地出去游玩一趟,感觉都有点对不起这几天假日了。可是如何让出行变得轻松惬意呢?济南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发布旅游提示,希望游客安全出游、文明出游、快乐出游。
签合同要费点事
内容条款“字字读”

  作为保护旅游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解决旅游纠纷的重要依据,旅游合同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不过现实中,也确有旅行社为了减轻责任,在旅游合同中会隐藏参观、游览项目和时间不明确,住宿标准模糊,购物活动和另行付费项目非自愿、不平等合同格式条款等陷阱。
买东西别随大流
购物可签补充协议

  外出旅游,想不买点东西都很难,只是多少的问题,便宜与贵重的问题。不过在旅行中,遭遇的现实情况是,一看到大家都去买,我们就坐不住了;一听到店家是“老乡”、店家因“父母大寿、家中添丁”等搞促销,我们就心动了;一见到玉器、珍珠以及喜欢的物品,我们就有些拔不动脚了。
别接别信小广告
拿钱走人找谁去

  有些无业人员以“某某旅行社”销售人员的身份在社区、学校、公园、酒店等地散发旅游线路小广告或者只有联系电话的不规范旅游广告。他们往往通过与游客拉关系、套近乎,收取游客旅游费用,再将游客转包给正规旅行社来挣取差价。
“回馈客户”免费游
目的是促销商品

  近年来,有的旅行社以低价、免费旅游的名义组织旅游活动,却通过安排购物活动,强迫诱导游客购物来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还有个别的无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经营性企业的销售人员组织所谓“回馈客户,低价旅游,免费旅游”的活动,招徕客户,特别是老年游客,以达到促销其产品销售的目的。
“群旅游”现纠纷
工商旅游等难监管

  一人召集,多人响应,参与的驴友们组成一个团队结伴出行,“群”旅游这种新兴的旅游方式借助于QQ群、微信群和微博等在旅游者中得到快速发展。因“群”旅游一般由个人组织,其不像旅行社必须取得旅游部门许可并办理工商登记。因《旅游法》对于这种新兴的旅游方式并未进行详细规定,如果出现纠纷或事故,旅游者只能以民事诉讼的方式请求组织者承担责任,维权困难,工商、旅游部门也难以监管。
“旅游直销”是幌子,
入会费拉人头是目的

  公众接触到的所谓“旅游直销”,实际上是有些公司、网站打着“旅游直销”的幌子,特别是境外公司以“缴纳会员费,免费旅游,可以参与一些高额回报计划,在短期内赚快钱”作饵,吸引不知情的游客入会,以收取入会费、拉人头、层层分红等模式来发展会员,达到一定规模时可能就会“人去楼空”。同时,传销和直销模式相似,一般旅游者难以辨别,一旦参与到名为直销实为传销的企业中,将涉嫌《刑法》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走好这6步,再加上出游的轻松心态,假期快乐出游也就是分分钟的事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