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来,外国人怎样入籍中国

近报 新闻    时间:2017年03月10日    来源:近报



  近日,杨振宁放弃美国国籍,正式转为中国科学院院士,引起了舆论很大的反响和议论。但自2004年中国推出绿卡政策后,外国人想拿中国绿卡门槛重重,能真正拿到的人并不多。那么,近百余年来,包括华侨在内的外国人,究竟要怎样才能“成为中国人”呢?

  晚清:“血统主义”原则
  1909年,清政府颁布了中国的首部国籍法——《大清国籍条例》。该条例按照“父系血统主义”原则,规定:海外华侨只要父系有中国血统,就能世代拥有中国国籍。
  如果没有中国血统,一个外国人想成为大清百姓,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年满20岁,在中国居留10年以上,且品行端正,有一定的资产或能力可以自立生存才能申请入籍。
  除此之外,外国妇女嫁给中国人、外国小孩认中国人为继父,或者小孩是中国人的私生子,也能获得中国国籍。最特殊的是,若一个外国人“有殊勋于中国”,也有机会被特批入籍。外国人一旦获得中国国籍,必须注销原有国籍。
民国:承认双重国籍
  北洋政府1912年颁布《中华民国国籍法》。外国人获得中国国籍(称为“归化”)的居留时间,从10年放宽为5年。但是,居住在中国不满20岁的外国人,需要满足如下条件中的一项才可以申请入籍中国:
  1、父或母曾为中国人;2、妻曾为中国人;3、生于中国境内;4、连续十年以上在中国、有住所。
  国民政府于1929年颁布新的《中华民国国籍法》。外国人的入籍条件,基本沿袭北洋时期的标准。据1929年国籍法,一个中国人获得外国国籍后,需主动向内政部提交申请,才会被注销中国国籍,否则即成为双重国籍拥有者。
1980年:不承认双重国籍
  198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颁布。这部国籍法为避免双重国籍问题的产生,不再应用前几部国籍法中单纯的血统主义原则,而将血统主义和出生地原则相结合。
  外国人获得中国国籍的条件,则简明很多。一个遵守中国宪法和法律的外国人,需满足“一、中国人的近亲属;二、定居在中国的;三、有其它正当理由”中的一个,即能获得中国国籍。一旦获得中国国籍,原有国籍不再保留。
2004年:推行“中国绿卡”
  2004年8月中国出台了《外国人在中国永久居留审批管理办法》,首次采用国际通行做法,实施“永久居留证”制度,又称“中国绿卡”,有效期为10年。
  该《办法》规定,对在中国有关单位任职的外国籍高层次人才,在中国有较高数额直接投资的外国籍投资者,对我国有重大突出贡献或国家特别需要的人员以及夫妻团聚、未成年人投靠父母、老年人投靠亲属等家庭团聚人员,可以授予外国人永久居留证。
  2009年,成龙曾表示“中国籍是最难入的”,经过颇多曲折,才让儿子房祖名在放弃美国国籍后,获得中国国籍。
据《国家人文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