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办理放弃继承公证?

近报 新闻    时间:2017年03月17日    来源:近报


  前段时间,邢女士的父亲去世了,她想放弃继承权却不知道如何办理。
  邢女士称,她五岁时父母离异,之后便一直和母亲生活,父亲从来没支付过抚养费。现在邢女士已经成家,和父亲多年没有联系,只知道父亲再婚又生了一个儿子。最近父亲去世了,并在生前留下遗嘱要给她10万元钱遗产。仔细一问,邢女士才得知原来父亲生前欠了一笔债,父亲的儿子不想承担这笔债务,于是想让邢女士继承遗产的同时也一并“继承”了这笔欠债。邢女士自然不愿接受所谓的遗产,那么如何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就成了问题。
  解释:放弃继承权公证是指公证处依法证明继承人放弃自己享有的继承他人遗产权利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活动。当事人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根据规定,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3)当事人享有继承权的证明,例如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被继承人的遗嘱等;(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5)公证员认为需要的其他材料。    据《滨海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