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严查老年代步车

无证驾驶无牌代步车最高拘15日

近报 新闻    时间:2017年03月24日    来源:近报


  记者 刘振男

  近期,济南交警重点对代步车进行了整治。据济南市历下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市面上销售的代步车多数不符合机动车生产标准,本身防护性能很差,并且没有购买保险,一旦发生意外,受害人得不到相应的理赔保障。
  “车辆只分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所谓的‘老年代步车’只是商家炒作的噱头。目前,市面上大多数代步车是生产厂家按照电动观光车技术标准生产的,并不符合机动车生产标准,所以无法办理挂牌,没有号牌的此类机动车不允许在市政道路上行驶。”济南市交警支队交通处相关负责人表示,以“老年代步车”为主的三轮、四轮机动车上路必须悬挂号牌,驾驶员必须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如若发现这类无牌车辆,交警部门将一律予以查扣,确定为机动车后,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持证驾驶人处以罚款200元,记12分的处罚。对于无证驾驶无牌机动车的,将罚款200元至2000元,并处15日以下行政拘留。
  对于查扣的非法车辆,要求当事人提供车辆发票、合格证等证明材料方可发还车辆,并告知其尽快将非法车辆自行处理。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其非法车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公告强制报废。
  据悉,仅2016年,济南全市共暂扣各类非法机动三轮车、四轮车2506辆,依法强制报废1453辆,处罚违法驾驶人3147人次,387人因无证驾驶被行政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