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试行质监“黑名单”

近报 新闻    时间:2018年01月12日    来源:近报


  近日,山东省质监局起草《山东省质监局“黑名单”制度管理办法(试行)》,将依法处理的严重违法失信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纳入“黑名单”,并实施重点监管。此《办法》现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于1月25日截止,市民可拨打电话89012325进行意见反馈。
  《办法》指出,违反质监相关法律法规,被撤销许可或吊销许可的;或者拒绝、阻碍质监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拒不改正,受到行政处罚等情形之一的,应当列入“黑名单”,并在山东省质监局官网进行公开,期限为3年。    记者 刘紫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