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学生上课时间将“设限”

小学6小时高中8小时,体育活动最少1小时

近报 新闻    时间:2018年05月18日    来源:近报


  记者 刘一梦

  近视眼、小胖墩……学生体质健康一直是备受家长关注的问题。《山东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近日发布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中明确,学校不得削减或挤占体育课时,应保证学生每天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小时。
  不少家长担忧孩子每晚作业多,影响睡眠。对此,意见稿明确,除课外活动外,小学生每天在校集中上课学习时间不得超过六小时,初中学生不得超过七小时,高中学生不得超过八小时。
  中小学校应当全面实行大课间体育活动制度,每天上午统一安排不少于25分钟的大课间体育活动。没有体育课的当天,中小学校应当在下午课后组织学生进行集体体育锻炼。而且体育科目纳入初中、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范围。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毕业、获得学位应当按规定修满体育课程学分,达到课程标准要求。  
  根据征求意见稿,学校违反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具体内容为削减、挤占体育和健康教育课时;未按照规定保证学生在校体育活动时间;将学校体育场馆挪作他用,未按照规定向学生免费开放学校体育设施;未按照规定组织学生体质健康测试等。
  公众可登录“山东省政府法制网”省政府法制办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在线提出意见,也可将建议发送至sdzffzfzec@shandong.cn或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征集意见截止时间为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