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最强烟花禁令下月施行近报 新闻 时间:2017年12月15日 来源:近报
济南最强烟花禁令下月施行
还有不到一个月2018年就要来了,《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将于2018年1月1日开始施行。规定明确了禁放区域,在禁放区域,还禁售、禁存、禁运,违反者将给予最高500元罚款。 《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把禁放区域划分为了三个层次:一是本市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二是长清区、章丘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的城区范围内的区域(具体区域由县区政府划定并公布)。三是市、县(区)人民政府根据需要可以划定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并向社会公布。 还特别强调:党政机关驻地、文物保护单位以及交通枢纽等人员密集的10类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在济南,不仅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区域是烟花爆竹禁放区,长清区、章丘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等五个县区的城区也会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说“不”。 烟花爆竹禁放区域 济南市主城区禁放区 城区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此外,党政机关驻地、文物保护单位以及交通枢纽等人员密集的10类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商河县禁放区 北环路、滨河路、银河路、西环路、新兴街、东环路、富民路、田园路围合区域。 济阳县禁放区 西至澄波湖路;北至泰兴西街、旺旺路、泰兴东街、纬四路;东至经一路、再由纬三路进入东环路南延至黄河大堤连接线;南至新元大街。 章丘区禁放区 东至世纪东路,西至潘王路,南至南外环,北至平普路。 伴随着新规的施行,济南绕城高速公路环线以内区域将正式禁燃烟花爆竹,在不久的将来,这些禁放区域内不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还将禁售、禁存、禁运。 据大众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