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出台教育系统“招贤纳士”新政

教育人才最高享80万房补

近报 新闻    时间:2017年12月15日    来源:近报


  记者 刘一梦

  12日下午,记者从济南市教育局了解到,《济南市教育系统人才引进管理暂行办法》即日起实施,明确引进四类教育高端人才,其中,服务期满10年以上的教育人才,最高一次性可享受安家住房补贴80万元。
  “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的眼光不仅限于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而且还要将技工教育高层次人才一并纳入。”济南市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王品木介绍,济南市教育系统引进人才的对象主要包括A类教育专家(团队)、B类名师名校长(团队)、C类学科带头人以及D类教育紧缺人才这四类。《办法》规定,引进人才时,A类、B类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考察后直接引进;C类、D类则采用直接引进与公开招聘相结合的形式。
  《办法》对引进的人才提供了十分优惠的待遇,引进的四类人才中,服务期满10年以上的,分别享受一次性80万元、60万元、40万元、20万元的安家住房补贴。财政部门还将设立人才引进专项资金,保障引进人才所需经费,纳入教育主管部门年度预算。同时,鼓励用人单位建设或储备安居房、人才公寓,作为引进人才的周转房。
  在薪酬待遇方面,《办法》给出了相当优厚的条件。提出引进人才按聘任岗位享受薪酬待遇,在全面完成岗位目标任务的基础上,3年内每年分别给予新引进的ABCD类人才7万元、5万元、3万元、1万元的政府薪酬补贴,按年支付,政府薪酬不纳入用人单位绩效工资总量。
  此外,《办法》还提出,引进人才配偶如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且符合市外调入基本条件的,由组织、人社部门根据有关政策要求优先安置;引进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成年未婚子女可办理本市常住户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