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错成本不能太低廉

近报 新闻    时间:2018年01月05日    来源:近报


  日前,云南省文山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局就市民举报文山东方医院在手术进行中,中断对患者的治疗、向患者收费等问题进行了协调处理。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经协调,医院与患者双方已达成和解,院方受到相应处罚,并停业整顿。怎么处罚的,语焉不详。手术中加价,屡次发生,与处罚力度不够有一定关系。按照我国刑法274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或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是时候引入刑法,震慑这股歪风邪气了。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河南新郑盛产大枣,曾被国家林业局命名为“红枣之乡”。然而2014年初,因工程占地需要,新郑市薛店镇花庄村上千株古枣树被当地政府移栽,导致大面积死亡。为此,有公益组织将花庄村委会、薛店镇政府等五家组织和部门告上法庭。近日,这起国内古树名木环境公益诉讼第一案宣判,当地镇政府被判担责,并公开道歉。镇政府如何担责?又是一个语焉不详。镇政府作为一级政府组织,并不是个人,集体担责的结果,就是集体不担责。这对于当初做出错误决策的人而言,无异于放纵。
  近年来,全国有大量形象工程、政绩工程被叫停,群众拍手称快。好几年过去了,这些工程如今怎样?近日,新华社记者调查发现,一些地方对形象工程只是“一停了之”,后续处置不力,造成资源持续闲置浪费,资金坏账不断增加,社会矛盾日益积累,对社会和群众利益产生“二次伤害”。不管是形象工程当初的上马,还是后续的处置不力,都是一种渎职与不作为,如果不能得到及时的纠正与问责,就还会有效尤者。
  法律中有个术语叫罚当其罪,这不仅仅是体现法律公平,也是为了震慑后来者。如果罚不当其罪,犯错成本过于低廉,就会出现屡禁不止的怪象。    狄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