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诈骗致人死案主犯被判无期

近报 新闻    时间:2018年01月05日    来源:近报


  2016年8月,广东揭阳一准大学生遭遇电信诈骗,被骗9800元,留下遗书后自杀。近日,该案一审宣判,7名被告人被判刑,其中主犯被判无期徒刑。
案情:电信诈骗致学生自杀
  2016年8月19日,刚考上大学的广东揭阳惠来县学生蔡汐(化名),在收到自称某电视节目发来的中奖信息后,以“保证金”的名义,分三次转账9800元。8月28日,发现被骗的蔡汐,留下遗书后,带着一把雨伞离家出走。次日,当地警方在61公里外的海边发现其尸体。
  事发后,检方批捕7名犯罪嫌疑人。这个以发送虚假中奖信息为业的诈骗团伙,分工明确,各有角色,骗取多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04.1万余元。
判决:
5人因诈骗罪获刑11年以上

  2016年9月3日至14日,公安机关先后将犯罪嫌疑人陈明慧、熊运江等7人抓获归案。
  检方认为,陈明慧、熊运江、叶奇峰、高学忠、范治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通信工具、网络等手段,骗取多人财物,并造成一人死亡,均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熊运江还另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依法数罪并罚。
  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明慧等七人电信网络诈骗案一审公开宣判,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陈明慧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诈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范治杰、高学忠、叶奇锋有期徒刑十五年、十五年和十三年,并处罚金;以诈骗罪、危险驾驶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熊运江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林诗雅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陈李亿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责令各被告人共同向被害人退赔诈骗款项。
据《信息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