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给假领导转账会计被判担责三成

近报 新闻    时间:2018年01月26日    来源:近报


  某公司会计张某在工作时,收到公司李总发来的QQ信息,要求他立即转账汇款。张某随即转账36万余元。事后查明,是有人冒充公司李总骗取钱财。公司在报警后追回两万余元,但认为会计张某存在重大过错,应当赔偿公司损失,便将张某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的行为实难认定其已经尽到一名专业财务会计人员应尽的高度审慎注意义务,其行为已构成重大过失,理应对就此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同时,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对张某有管理之责,且从本案来看,公司确实存在制度不健全、管理松散的情形,故公司亦应承担管理不当的法律责任。综上,北京通州法院判决张某对于公司的损失承担30%的赔偿责任。  据《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