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老楼加电梯补贴细则公布

7层补22万,每矮一层减2万

近报 新闻    时间:2018年03月02日    来源:近报


  记者 刘一梦

  2月28日,济南财政、房管部门联合发布《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财政补助资金实施细则》,对补贴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
  “7层住宅补22万,每矮一层减2万。”济南市财政局工作人员表示,最终确定济南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财政资金补贴的标准为“七层住宅加装电梯每部补贴22万元,六层住宅加装电梯每部补贴20万元,五层住宅加装电梯每部补贴18万元,四层住宅加装电梯每部补贴16万元。”
  在补贴范围上,细则从三方面上进行了明确。一是地域范围问题,增设电梯的既有住宅必须位于济南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高新区和南部山区范围内;二是增设电梯的既有住宅必须是“在国有土地上依法建成并投入使用,且未列入房屋征收范围和计划,且属于4层以上未设电梯的多业主住宅”;三是时间节点,首先房屋必须是2017年6月20日《办法(试行)》颁布前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既有住宅,其次《办法(试行)》有效期到2019年7月20日。因此,在2019年7月20日前完成增设电梯审批手续的项目,可以按照规定享受财政资金补贴。
  此外,工作人员介绍,自2017年7月20日《济南市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办法(试行)》实施以来,截至2月中旬,济南共计320个单元居民有加装电梯意愿并已初步协商一致,其中116个单元已办理完成规划审查手续,20个单元已经开工建设,其中6部已验收合格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