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邦保险被接管 我的保单怎么办

近报 新闻    时间:2018年03月02日    来源:近报


  记者 于传将

  2月23日,保监会爆出重磅消息,安邦保险集团原董事长、总经理吴小晖因涉嫌经济犯罪,被依法提起公诉。“鉴于安邦集团存在违反法律法规的经营行为,可能严重危及公司偿付能力,为保持安邦集团照常经营,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有关规定,保监会决定于2018年2月23日起,对安邦集团实施接管,接管期限一年”。
  其实,对于业内人士来说,安邦保险被接管并不意外。早在去年6月份,安邦保险集团就公告称“吴小晖先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履职,已授权集团相关高管代为履行职务”,保监会也在当月派出工作组进驻安邦调查,而今悬了许久的靴子终于落地。那么,安邦保险被接管后,保险消费者的利益是否会受到影响呢?
安邦出了什么事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2月23日披露消息称,近日该院依法对吴小晖集资诈骗、职务侵占案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
  事实上,吴小晖被有关部门带走的传言最早出现于2017年6月13日晚间。次日凌晨,安邦集团发布声明称,“吴小晖因个人原因不能履职”,保监会也在当月派出工作组进驻安邦集团,深入开展现场检查,强化公司现场监管,督促公司改善经营管理。
  从保监会发布的公告看,只是说“经监管检查发现,安邦保险集团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问题”,未具体指明有哪些违法违规之处。但根据此前的媒体披露,安邦保险集团的主要问题出在资本、股权、投资层面。也因此,安邦保险的接管工作安排如下:“保监会将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有关部门成立接管工作组,全面接管安邦保险集团经营管理,全权行使安邦保险集团三会一层职责。保监会发展改革部主任何肖锋任接管工作组组长,接管期限自2018年2月23日起至2019年2月22日止”。
  其实,曾被接管的保险公司不止安邦一家。2007年新华保险就因为原董事长关国亮挪用巨额公司资金而被保险保障基金接管,2009年至2012年中华联合保险也因为公司巨额亏损和偿付能力不足而被保监会接管。
  保监会表示,接管安邦后,不改变安邦保险集团对外债权债务关系;接管期间,接管工作组将在监管部门指导下,依法依规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持公司照常经营;接管过程中,接管工作组还将积极引入优质社会资本,完成股权重整,保持安邦保险集团民营性质不变。
保险利益有何影响
  保监会发布的《安邦保险集团接管实施办法》显示,“接管期限暂定一年。接管期满,如果公司经营基本稳定、相关资产处置基本完成、主要战略股东完成注资,接管工作组向保监会报送评估报告,经批准后可以结束接管。”
  “如接管工作未达预期效果,安邦集团没有完成股权重组,尚未恢复正常经营,报保监会批准后,酌情延长一年,但整体接管期限最长为两年。”保监会指出,两年期满如经营仍未改善,或者有事实可以认定无法达成接管目的,经接管工作组评估并提交报告,报保监会批准后可结束接管,依法采取其他监管措施。 
  业内人士指出,接管期限结束后,如安邦保险完成股权重组并恢复正常经营,那就意味着安全着陆,我们的保险利益不会受到影响。如果安邦保险没人接手破产了怎么办?
  记者了解到,保险公司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其清算财产不足以偿付保单利益的,保险保障基金按照下列规则对非人寿保险合同的保单持有人提供救济:保单持有人的损失在人民币5万元以内的部分,保险保障基金予以全额救济;保单持有人为个人的,对其损失超过人民币5万元的部分,保险保障基金的救济金额为超过部分金额的90%;保单持有人为机构的,对其损失超过人民币5万元的部分,保险保障基金的救济金额为超过部分金额的80%。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九十二条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险公司达成转让协议的,由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指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接受转让。
  被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的保险公司的清算资产不足以偿付人寿保险合同保单利益的,保险保障基金可以向保单受让公司提供救济;保单受让公司应当根据前款标准核算转让后保单持有人的保单利益,并据此与保单持有人修订人寿保险合同。
  由此可见,即使你所选择的保险公司真的破产了,根据法律规定,也必然会有新的保险公司接手你的保单。所以,即使保险公司经营不下去了,我们购买的保险也不会因此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