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银行23亿存款“悬案”解密

近报 新闻    时间:2017年03月24日    来源:近报


  在天津银行济南分行成功骗得3亿后,骗子居然还想“如法炮制”再套取20亿。是什么让他们竟敢如此猖狂?不过,对于天津银行来说,这已经不是他们第一次遇到上亿的案件了……
  事实上,这件涉及金额为23亿元的案件,发生于2014年11月。天津银行济南分行于2014年11月向济南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报警,该行在存入一笔20亿款项时,发现存款异常,张某等人涉嫌用伪造的大额存款证明书骗取资金。
  而后,经过济南警方追查发现,张某等人早在2014年5月就成功实施过这一诈骗。另有一笔3亿元的存款也已莫名“失踪”。主要事情经过为:江苏银行、邮储银行、合众资管分别作为委托人、托管人和管理人,三方共同订立《委托资产管理及托管合同》,根据该合同,合众资管于2014年5月27日接受江苏银行的投资指令将委托资产3亿元投资于天津银行济南分行1年期定期存款,利率为3.3%。
  谁知,定期存款却出了“差错”。2014年11月济南经侦告知合众资管,江苏银行委托其存入天津银行济南分行的一年定期存款在当天被张承康等人非法转走。济南经侦此后立案侦查,案名为“张承康等人伪造、变造金融票证”。
  只因合众资管的钱并没有如同常规的定期存款一样进入银行系统,而是被张某做了手脚,流入了非阳光业务的“存款通道”。2015年5月期间,随着众合人寿年报的公布,多家媒体报道了此事。
  天津银行总行随后即发表了申明,表示“江苏银行、邮储银行、合众资管三方共同订立的《委托资产管理及托管合同》,不涉及天津银行济南分行,天津银行济南分行在此合同的订立和执行中,没有与订立合同的任何一方有过接触和洽谈,更没有任何的利益和责任”;“天津银行济南分行没有办理过合众资管3亿元一年期定期存款业务”;“报道中提到的‘张承康’不是天津银行济南分行员工”。
  值得注意的是,此案件的关键人物张某尽管已被天津银行否认是其员工。但据媒体报道,张某在法庭上却提到,“因为当时银行给我办了工资卡,还有工牌。我也误认为自己是银行员工。”        界面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