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千年前中国已应用指纹印记

近报 新闻    时间:2017年09月15日    来源:近报


  古人认为每个人的指纹不太一样,所以其斗箕各自不同。古代当兵都要造册,叫做“箕斗册”,用于辨别谁是谁,进行法律意义上的验证。对于古人来说,普遍文化水平不高,很多人是不认识字的,更别说要写上自己的名字。所以说押指纹就成了最实用的办法,至于如何辨认,当然是用肉眼。
  但是从指纹的外形上看,每个人的指纹有着本质的区别。用肉眼就能看出来指纹存在着不同。古人不存在着概率的观念,直到现代根据DNA统计过指纹相同概率,大约是十万分之一。
  古时一个小镇也没有几百家,基本上可以认定每个人的指纹都不同。所以才有签字画押一说。
  中国对于指纹的研究和利用可追溯到6000年以前。在新石器时代中期的半坡遗址出土的陶器上就印有清晰可见的指纹图案。随后出土的文物更是在多处体现了指纹的应用。
  中国古代,通常都以某“记”来作为自己的记号,让人易于分别。商代陶片主人制作陶器时,就顺手一捏,形成自己独特的印记。
  江西万年的斋山商代土著文化早期遗址出土的商代陶片,陶片上有很明显的指纹印记。这些指纹距今已有3600年历史,证明指纹作为“某记”,在远古就已经有了。而中国官方,将指纹作为破案依据不晚于宋朝,当然,系统论证指纹的走势,集结成篇进行学术论述可能要晚一些,但也绝不能说古人不会指纹识别。
  目前出土的唐代契约,末尾一般都有手印。各种书画作品中,也不乏按手印做记号的。
  1959年新疆米兰古城出土了一份唐代藏文文书(借粟契)。这封契是用长27.5厘米、宽20.5厘米,棕色、较粗的纸写成的,藏文为黑色,落款处按有4个红色指印。其中一个能看到嵴线,可以肯定为指纹。
  最早最系统的依靠指纹断案是大宋提刑官宋慈发明的,他写的《洗冤录》,是世界最早的法医书,古代有大型的采集指纹活动。
  到了宋代,更是体现了指纹识别的进步,开始利用指纹判案,《宋史·元绛传》:“民有号王豹子者,豪占人田,略男女为仆妾,有欲告者,则杀以灭口……久而整母始知之,讼于县,县索券为证,则母手印存,弗受。” 据煮酒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