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伐竹子须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近报 新闻    时间:2017年10月20日    来源:近报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单位和个人采伐林木,应当按照规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按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那么,竹子是否属于林木的范围呢?我国《森林法实施条例》规定,森林包括乔木林和竹林;林木包括树木和竹子。因此,采伐竹子也需要办理采伐许可证。
  当然,少数情况下采伐者也无须办理许可证。根据2014年《浙江省林木采伐管理办法》的规定,竹子的抚育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苗圃地苗木采挖等,都不再需要办理采伐证。因此,对于数量较多的竹子,如果不是进行抚育采伐,都需要办理采伐许可证。
无证采伐严重者可获刑
  无证采伐林木不但要承担行政责任,严重者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滥伐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何谓数量较大和巨大呢?在司法实践中,采伐十至二十立方米或者幼树五百至一千株即可达到“数量较大”,采伐五十至一百立方米或者幼树二千五百至五千株即可认定为“数量巨大”。
采伐自己的林木也要申请?
  很多人存在困惑,为何砍伐自己种的树木还会承担法律责任?法律之所以规定采伐林木需要经过许可,是基于森林资源的特殊性。长期以来,人们主要把森林当做经济资源,着重开发其经济价值,忽视了森林还具有防风固沙、涵养水源、净化空气等生态价值,这些生态功能对于维护良好生态环境、促进人类共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法律规则的制定,不仅仅是为了维护个人利益,其还承担着维护社会公共利益的重要使命。因此,要求采伐者办理许可证并非是对个人利益的限制,恰恰是为了促进人类共同利益的实现。
法律的宣传和解释
任重而道远

  其实,类似的案件常常见诸于媒体。这类案件“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一方面是社会公众对于相关法律的规定并不熟知,另一方面是由于这类法律规定和社会公众的朴素观念存在冲突。因此,法治目标的实现不仅仅要完善立法,还要让法律“深入人心”,通过各种方式宣传和解释法律,使法律能够被公众熟悉、认可和遵守。

  点评人:张百灵
山东师范大学法学系系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