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不能越界

近报 新闻    时间:2018年01月12日    来源:近报


  动笔之前,先看到了一则视频:5日,合肥高铁站,在一列开往广州的列车上,一带着孩子的妇女以等老公为名,用身体强行阻挡车门关闭,并让列车员通知检票员放行其老公!视频中,列车员与乘警对其进行了反复的劝阻,也有乘客告诉她这样做是违法的,无奈全不起作用。该女子称,她是购买了车票的,有权利坐车。这当然没错,但是,有权利坐车不意味着她也有权利阻碍发车。她这样做,不仅扰乱了列车运行秩序,更耽误了其他旅客的出行,这是赤裸裸地侵犯他人权利。
  之前的一起热点事件与之类似。2017年的最后一天,在长沙芙蓉南路某小区楼下,民警对一条咬伤路人的金毛犬进行棒杀。视频上传网络后,当晚,一些爱狗人士来到该民警所在的长沙市天心区金盆岭派出所,质疑警方“虐杀”狗。不仅如此,该派出所的电话被来自全国的“爱狗人士”轮番打爆,致使正常的报警电话无法接入。扑杀金毛犬的当事民警信息遭“人肉”,手机不断收到辱骂、恐吓信息,甚至有“爱狗人士”上门理论,并往民警家门口送花圈。任何人都有爱狗养狗的权利,但是不能因为爱狗就失去了对是非曲直的判断,更不能为了发泄私愤泄漏他人隐私而触犯法律。
  这两起事件当然比较极端,一些小事也能看出国人对权利边界的漠视。近日,一男子在外卖小哥送餐后,让外卖小哥帮忙把垃圾带出去扔了,小哥不愿意,于是就挨了打,嘴都被打出血了。我们知道,准时送餐是外卖小哥的本职工作,除此之外,都不在分内。对于顾客要求顺带扔垃圾的请求,答应是情分,不答应是本分,动手打人则是犯法的行为。
  我们平常说,公民的合法权利受法律保护,神圣不可侵犯。但这个权利,一定是有边界的,更不能以侵犯他人权利的手段来维护自己所谓的权利。狄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