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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聚会先签“生死状”法律告诉你:此免责书无效!近报 新闻 时间:2018年03月02日 来源:近报
春节是家人和朋友相聚的时间,而亲朋相聚,总免不了要喝上几杯。不过,近几年,因为喝酒出事的例子数不胜数,一些“酒友”也为此承担了法律责任。为了避免因一顿饭而惹上官司,近日,有这样一群老同学居然想出了一个奇怪的招数,在聚餐前先签订了一份“免责承诺书”,以便大家开怀畅饮。
2月21日,在青海西宁,一群老同学聚餐前签订了这么一份《春节同学聚餐免责承诺书》,并得到了20多人的签名。对于这份承诺书,参与者都表示赞成,称这是为了提倡饮酒适量,增加友谊。 虽然大伙都知道,喝酒应该量力而行,但在实际生活里,一高兴喝起来就忘了适可而止,有人还因此付出了巨大的代价。 今年2月3日晚上,陕西宝鸡一男子与12名同事参加周末聚餐时也是大量饮酒,导致酒后不幸身亡,经法院审理,12名同桌酒友一次性支付死者家属赔偿金等34万元。 2月7日,在浙江金华,曾某与客户朋友聚餐时喝了白酒,次日凌晨被发现停止呼吸,死因疑似饮酒过量。经过调解,与曾某聚餐的9人因没有尽到劝阻义务,补偿死者曾某的家属61万元。 因此律师认为,从法律意义上来看,即使签了《酒后免责书》,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律师分析,从《合同法》的角度看,对于酒后可能发生的人身及财产损害的免责约定,存在无效的可能,所以免责承诺并不能发生免责的效力;而从酒后可能发生的自身及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按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依旧需要承担侵权责任,因为侵权后果与饮酒及相关行为依法存在因果关系。 据《北京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