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森讨价还价付小费林森于

近报 新闻    时间:2018年04月20日    来源:近报


  林森讨价还价付小费

  林森于1905年加入中国同盟会,1935年11月,国民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为中央监察委员,留任国民政府主席。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后,林森于11月20日宣布迁都重庆,并率员于11月底抵达重庆。1941年12月9日,林森代表国民政府对日宣战。1943年8月1日因车祸在重庆逝世,葬于重庆歌乐山林园,终年75岁。
  林森的日常生活极其朴素、注重节约。林森喜欢轻车简从,平时不带侍从。公出行时,他一般选择便宜的黄包车,有时也会雇汽车公司的出租车。20世纪30年代上海出租车的价格有不成文的规定:每20分钟路程收1元钱,雇车人还得付司机两角钱小账。而林森却认为既然已经支付了车费,就没必要给小账。久而久之,林森不给小账的名声在出租司机中传开了,闹得只要一听林森叫车,司机们竟然“常相规避”,纷纷找理由拒绝接活儿。
  有一次,林森发现一些日用器皿没有什么用处,为了不浪费,便决定把这些器皿寄回老家福建送人继续使用。他让秘书在外找一名包扎器具的工匠前来给器皿打包。工匠到达后,发现是林森家,便直接对秘书说“此工作应付小账”。秘书于是委婉地向林森提出,林森连说“不可不可”。工匠听后扭头就走。林森怕耽误器皿寄出,无奈之下只好让秘书叫工匠回来,经过激烈的讨价还价,最后应允“付小账四角”。  据《人民政协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