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宵工作猝死家中申请工伤获法院支持

近报 新闻    时间:2018年05月25日    来源:近报


  案件:2011年11月15日晚,高中数学老师冯芳弟对其任教的两个班级进行测验考试,回到家中后仍通宵批改试卷。次日早上7点,因心肌梗塞抢救无效死亡。琼山中学以冯芳弟工作期间疲劳过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中突发心肌梗塞死亡为由,向海口市人社局提出申请,要求认定冯芳弟为工伤死亡。海口市人社局作出223号工伤决定,对冯芳弟不认定为工伤。冯芳弟的妻子俞俊杰不服,申请复议,海南省人社厅维持223号工伤决定。
  俞俊杰于2016年5月向海口中院提起行政诉讼。海口中院判决撤销223号工伤决定,责令海口市人社局重新作出工伤认定。海口市人社局不服,提起上诉。2017年,海南高院审理后,判决维持原判。对此,海口市人社局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近日,最高法裁定驳回海口市人社局的再审申请。
  释法:最高法审查认为,无论是经抢救无效死亡,还是未经抢救死亡,视为工伤的关键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职工为了单位利益,在家加班工作期间,也应当属于“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据此,法院综合案情后,责令海口市人社局重新作出认定。
据中国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