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6万元公积金遭离奇盗提

近报 新闻    时间:2016年09月23日    来源:近报


  漫画/闫平

  成都国企职工游鸿逵(化名)和妻子共计约6万元的公积金,从账户上莫名失踪了。9月18日,游鸿逵告诉记者:“事情已经过去5个月了,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仍未给出合理解释,6万公积金款去向至今是谜。”

  6万公积金不翼而飞
  游鸿逵和妻子陆女士都是成都市一国有企业的职工。游鸿逵称,他们只在2008年购买首套房时提取过一次公积金,之后再未关注过公积金账户。
  今年5月,陆女士到成都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成都公积金中心”)查询时发现,她的公积金账户上只有三万元。陆女士感到疑惑:从2008年首次提取公积金至今已过8年,根据自己每月扣除的和单位缴纳的公积金数额计算,现在账户里至少应有6万元。
  于是,陆女士打印了一份“职工公积金支取明细”清单,清单显示,2012年12月7日,她的公积金账户有30200元被划转到了她的联名卡账户上,这笔钱当天即被转走了13500元,次日被转走9800元,第三日被取走1900元,当年12月11日再被取走5000元。陆女士随即联系了其丈夫,游鸿逵也查询了自己的公积金账户,他发现,2012年12月26日,他公积金账户有30800元被划转到自己的联名账户上,同样在之后几天内被分多次转走。
  游氏夫妇打印的“职工公积金支取明细”显示,这两笔共计6万余元的公积金,被提取的原因均是“购房,偿还贷款本息”。但是,自2008年之后,游鸿逵和妻子就再未提取过公积金,更没有在2012年将这笔钱划转到联名账户上,而且公积金联名卡是单位发的,他们自己也从没用它办理过业务。
为“不存在的房子”还贷
  根据陆女士的“职工公积金支取明细”单,她被提取的公积金用于偿还成都市锦江区海椒市街6-1-11号房屋贷款。但陆女士称,这套房是其母亲所在单位早年分的公房,后来转赠予她,根本不涉及贷款问题。游鸿逵提供的一份由成都市房产信息档案馆出具的房产信息摘要表显示,6-1-11号房屋的产权登记人为陆女士,产权来源为“受赠”,受赠日期为2003年10月。
  而游鸿逵被提取的公积金,则用于偿还成都市金牛区西北桥北街6号5-1-2号房屋的贷款。但游鸿逵称,他在寻找这套房子时发现,西北桥北街根本没有6号。西北桥街社区也向他证实,“西北桥北街6号”是一个备用号,还没有启用,实际上是个空号,“一般人都不知道”。
  游鸿逵多次找到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希望调取原始资料以便查看办理提取公积金业务时所用的身份证件、单位证明等资料,却都被公积金中心以各种理由拒绝了。让游鸿逵更为不解的是,成都住房公积金中心出具的“支取明细”显示,2012年的那次提取业务时,在“代办人”和“代办人证件号码”两处填着他本人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码。
公安机关已介入调查
  游鸿逵始终不解:连房子都不存在,申请人是如何通过公积金中心审核的?
  8月9日,成都市电视台报道此事,并播放了一段成都公积金中心城区房管部副主任李萍与游鸿逵的对话。对话中,李萍说:“公积金中心在当时并没有说必须本人亲自来领取。”游鸿逵回应,即使当时是他委托别人去办的,现在他要看当时被委托人的相关资料也是对的。李萍明说:“这些材料不是你说要看就拿给你看的。”李萍还表示,如果是钱打到其他人卡上,就是公积金中心的错。但如果是打到游鸿逵夫妻本人卡上,他们觉得错了,可以把钱退回去让公积金中心重新受理。
  9月18日,游鸿逵告诉记者,他曾多次向公安机关报案,但一直没被受理。中秋节前,成都西御河派出所终于叫他去做了笔录。
据澎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