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管理中心难脱责任

近报 新闻    时间:2016年09月23日    来源:近报


  律师简介 点评人:李景涛   山东避风港律师事务所主任,执业15年,擅长处理刑事案件以及房产、婚姻、交通事故赔偿等民事纠纷。 地址:济南市花园路107号鑫都大厦13层 电话:15910081618

律师点评
  依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三条,公民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向政府部门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单位有权查询本人、本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情况,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受委托银行不得拒绝。职工有权揭发、检举、控告挪用住房公积金的行为。所以,游鸿逵夫妻有权向成都公积金中心要求查询2012年公积金提取时的相关材料。
  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未按照规定审批职工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的,责令限期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本案中,如果是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挪用相关资金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就涉嫌挪用公款罪;如果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勾结外人做假材料领取他人公积金占为己有或者分赃,则涉嫌贪污罪;如果是其他个人或单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违法行为或虚构事实或隐瞒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住房公积金,可按诈骗罪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