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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弃工资卡被催讨利息滞纳金近报 新闻 时间:2016年09月23日 来源:近报
身边案例
日前,江苏杨女士接到一份公安报案警告函,被告知她向银行领用的信用卡,截至2016年8月3日,已累计欠款10996.12元,并涉嫌信用卡诈骗。可是,杨女士却并不记得自己办过信用卡。 原来早在2006年,杨女士在吴江一家企业打工,入职时公司给她办的工资卡是张信用卡。2008年,她从公司辞职时,去银行柜台,将卡里的余款全部取完了。但不知何故,多取了近30元,8年过去了,这多取出的29.98元产生的利息加滞纳金,已超过了1万元。 杨女士找到了还在那家企业上班的工友,发现工资卡上并没有明显标注“信用卡”字样或标识,而且这张工资卡的信用卡额度只有1元。那为什么银行柜员却给她透支了近30元? 银行回应 近30元是取款手续费 至于杨女士当初取款时,怎么会透支近30元,工作人员分析,那可能不是透支产生的,而是异地取款造成的。根据有关规定,一般来说,异地取款会收取1%的手续费。从交易明细表上看,当初杨女士取了3000多元,柜员应该会收取30元左右的手续费。这个手续费,可能没有直接从杨女士取款中扣除,而是扣在了信用卡里,这样就造成了杨女士的透支,以及现在1万多元的滞纳金。 工作人员表示,从杨女士反映的情况来看,她并不是恶意透支。银行方面将帮她申请减免,并消除对杨女士造成的诚信系统内的不良记录等一些负面影响。据记者了解的最新信息,涉事银行已经联系上杨女士,表示因此事而给她造成的困扰非常抱歉,向领导申请的减免报告已经得到批准,她现在还款29.98元即可。 综合《扬子晚报》、央视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