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工资上交老婆,有无法律依据?

近报 新闻    时间:2017年10月13日    来源:近报


  在婚姻生活中,大多数女人都觉得只有掌握了家里的经济大权,婚姻才有安全感。于是,老公的工资成为了夫妻生活中的博弈。那么,老婆让老公上交工资在法律上有没有依据呢?
  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所谓平等的处理权,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是共同共有,而不是按份共有,因此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应当不分份额地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并不根据夫妻双方经济收入的多少来确定其享有共同财产所有权的多少。所以说,在一定程度上来讲,老婆让上交工资是有依据的,因为老公工资里面有她的一份在。
  当然男性同胞可以问,有例外情况的吧?例外情况肯定有的。
  《婚姻法》第十九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也就是说,您可以和另一半以书面形式,白纸黑字地约定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并好好保存,那么您的工资就理所当然的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财产。
  这种情况下,一般只适合AA制夫妻。而且如果您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还是适用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即工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所有财产,夫妻对其有平等的处理权。
据法治在线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