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网约车新政2月起实施

车龄少于1年,驾驶员须有3年驾龄

近报 新闻    时间:2018年01月05日    来源:近报


  记者 刘紫薇

  近日,济南市政府发布《济南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意味着济南版网约车规定正式发布,对网约车车辆、驾驶员、网约车乘客等进行规范,该《细则》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19年1月31日。
  《细则》规定,济南网约车必须使用本市号牌,车型为7座及以下,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高于11.5万元。另外,车龄从初次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行驶证之日至申请日未满1年,必须具备ABS防抱死制动系统和车身电子稳定控制系统以及前排座位安全气囊和前后座安全带。
  若想成为网约车驾驶员,车辆所有人须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证,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取得相应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无记满12分记录;而且承诺同时服务的网约车平台公司不超过2家等。
  自2016年11月1日之后,《细则》施行前,在济南市市区注册登记符合条件的车辆及驾驶员,若需继续在济南市经营的,应在本细则施行之日起6个月的规范期内办理相关许可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则不能继续提供网约车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