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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陈俗与新规都不能违法近报 新闻 时间:2018年03月02日 来源:近报
日前,一段“公公醉酒婚礼现场强吻儿媳妇”的视频引爆网络,网友在惊诧的同时,也纷纷对这位为老不尊的公公予以谴责。据媒体报道,当地的婚礼习俗中有闹公公和儿媳妇的传统。有些婚礼上还会强迫公公与儿媳喝交杯酒或者做出种种不雅动作,越是出格,宾客越是开心,现场气氛越是热烈,主家也会觉得有面子。这种做法与想法,无疑与现代文明背道而驰。
古代社会男尊女卑,“嫁出去的姑娘泼出去的水”,就成了男方家的一员。婚礼闹“扒灰”这种陋俗,实质上是对女性物质化的贬低与宣示。用现代的眼光看,更是对女性的不尊重甚至侮辱。如视频中那样,公公在违背儿媳意志的情况下强行亲吻,说是性骚扰也不为过。这都已经涉嫌违法了。《刑法》第237条、第一款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另有一条新闻,虽然与上述事件风马牛不相及,但连起来看,颇有点“相映成趣”。近日,四川巴中市巴州区水宁寺镇枇杷村村委会、村红白理事会向村民贴出公告称:村民张某某(将)于2018年3月1日为儿子张某举办二婚酒,其行为已违反我村《村规民约》之宴席规定:严禁举办二婚酒。广大村民不得参与他家帮忙、走人户送礼,若有违背将严肃查处。公告图片在网络上传播后引发不小的讨论。巴中枇杷村支书回应称:是为了刹住大操大办之风。 红白喜事大操大办当然是一种不良风气,会造成浪费与攀比。但不能为了杜绝大操大办,就干脆因噎废食,一刀切地予以禁止,这显然是侵犯了村民的正当权利。村约不是法律,它应该更注重引导性,以理服人,而不是强迫性,用惩罚的大棒唬人。 不管是陈俗还是新规,都要与时俱进,既不能违背公序良俗,更不能违法。 狄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