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苏区也曾反假币

近报 新闻    时间:2017年06月23日    来源:近报


  中央苏区的反假币斗争,始于1932年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国家银行铸行金属币。在两年多的时间里,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苏维埃政府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地对伪造苏维埃统一货币即国币的反革命行径,进行了不懈的斗争。
  1932年春,国家银行所属中央造币厂铸造出限于苏区流通的两角银币不久,市面上就出现了相应的伪币。中央造币厂负责人在第一时间将这个情况报告了国家银行行长毛泽民。时任临时中央政府主席的毛泽东“知道这件事后,十分关心这个问题”,旋即要中央造币厂厂长和业务处长去汇报。
  1933年7月,中央人民委员会发布题为《发起拥护国币的群众运动,严厉镇压反革命破坏金融》的第13号训令。训令指出苏区部分地方发生不信用国币或折低其价的现象的原因,“革命战争的猛烈发展,动摇了帝国主义国民党的整个反动统治,使他们不得不采取对苏区的绝望的进攻以及经济封锁的政策,更假造银毫混进苏区,来破坏苏维埃货币的信用……”,进而提出了进一步解决上述问题的要求和措施。
  如此严查,取得了相当大的战绩。1933年初,寻乌县吉潭区苏维埃政府在南通梅县北通瑞金大路的必经之地——滋溪乡竹子岌村,拦下从广东挑来的两担食盐。检查后发现其中藏有约5000枚貌似苏维埃两角银毫的毫子,当即扣下,并送中央财政部鉴别。结果证实,这些毫子都是假币。同年8月,瑞金县黄安区禾安乡的地主赖以辉,假装去广东买货,“实际是去偷运国民党军阀伪造来破坏我们苏维埃经济的假毫子170元,企图运进我们苏区来使用”。这一罪行又被寻乌吉潭关税处查出,并将人赃解至瑞京(金)政治保卫局。1934年春,福建省明光县政治保卫分局和福建省政治保卫局,先后破获明光县林坊区不法分子林明映、林积记及永定县反动团总阙渭川伪造一元的苏维埃纸币案,也得益于严查这一关。    据《世纪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