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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全民健身条例公开征集意见近报 新闻 时间:2017年08月04日 来源:近报
8月1日,省政府法制办公布了《山东省全民健身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
意见稿规定,新建和有条件的学校应当对体育场馆和场馆区域进行物理隔离,在教学活动之外的时间向公众开放,并将开放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开。 针对近些年广场舞等出现扰民情况的问题,意见稿明确举办、参加全民健身活动,应当遵守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管理制度和防止噪声污染的相关规定,不得影响其他公民的正常工作和生活。 据了解,按照“十三五”时期山东省全民健身工作部署要求,到2020年,山东省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53%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38%以上。 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山东省政府法制网”省政府法制办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在线提出意见。 (2)将意见和建议发送至:fzb2797@126.com。 (3)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山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7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