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用房的建设成新房验收硬指标

近报 新闻    时间:2017年09月22日    来源:近报


  今年上半年,济南市出台的《“十三五”养老服务业发展规划》,规定以后的新建小区,必须配建养老用房,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也就是说,没有养老用房,房屋就不能验收交付。济南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处长贾继华说,目前涉及到的各个部门已经拟定了推进文件,养老用房的配套建设近期就会作为房屋验收的硬性规定。
  根据规定,新建小区要按照每床建筑面积30-50平方米标准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明确养老机构的选址、用地和规模,对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进行规划布点,明确配置标准、规模。
  同时,新建小区要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在规划条件和开发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中明确,并列入土地出让合同,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养老用房建成后,将由政府招标给专业的养老机构运营管理,配建社区里的养老服务中心。”贾继华说。
       记者 高雯
    见习记者 孙明晓